本届21世纪金融年会以“强国强金融 新质新未来”为主题,邀请数百位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专家学者,以及政务、金融和产业精英人士齐聚一堂,共话财富管理行业新趋势,探讨金融业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和助力建设金融强国。目前,21世纪金融年会已是国内金融行业最具影响力的盛事之一,累计为千余家领军企业颁发了奖项。
全球格局:如潮涌至,进不足即为退
在探讨中国国有企业体系时,一个常被提及的问题是:98家实业类央企是否都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直接100%控股?这一问题的提出,源于对央企股权结构的普遍好奇与关注。事实上,虽然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在多数实业类央企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并不意味着它总是持有这些企业的全部股份。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国务院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中央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这一框架下,许多实业类央企确实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持有100%的股份,这样的股权结构有助于国家对这些关键领域和行业的绝对控制。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这些例外并非意味着国家对这些企业的控制力减弱,而是出于多种因素的考量,如引入社会资本、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股权结构等。以下,我们将详细分析几家并非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100%控股的实业类央企,以揭示其背后的股权结构特点和原因。
一、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是一家副部级实业类央企,专注于航空发动机的研发与生产。在股权结构上,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航发70%的股份,是第一大股东。而第二大股东则是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此外,还有两家同样为副部级且专注于飞机主机厂建设的实业类央企——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中国航发6%和4%的股份。这样的股权结构既保证了国家对航空发动机产业的绝对控制,又引入了地方国有资本和行业内的其他央企,有助于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更灵活的经营机制。
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是另一家副部级实业类央企,负责南方五省区的电网建设和运营。在股权结构上,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南方电网51%的股份,是第一大股东。其余49%的股份则由广东省属国有企业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57%)、副部级金融央企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21.3%)等共同持有。这样的股权结构既体现了国家对电网行业的控制力,又通过引入金融资本和地方国有资本,增强了南方电网的资本实力和经营灵活性。
三、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同样是一家副部级实业类央企,专注于商用飞机的研发和生产。其股权结构中,国资委持股49.8001%,虽然仍是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比例已不足50%。第二大股东为上海市属国有企业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9151%。此外,还有多家副部级实业类央企如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上市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也持有其股份。这样的股权结构,体现了央企之间的交叉持股和资源共享,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四、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稀土”)是一家正厅级实业类央企,专注于稀土资源的开采、加工和应用。在股权结构上,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稀土31.21%的股份,是第一大股东。但值得注意的是,并列第二大股东包括副部级央企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公司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赣州市属国有企业赣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它们各持有中国稀土20.33%的股份。此外,还有两家正厅级实业类央企——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各持有中国稀土3.9%的股份。这样的股权结构既体现了国家对稀土产业的战略控制,又通过引入行业内的其他央企和地方国有资本,促进了稀土产业的整合和优化。
五、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气装备”)是一家正厅级实业类央企,专注于电气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在股权结构上,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电气装备50%的股份,与两家正厅级实业类央企——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并列成为第一大股东。这两家公司各持有中国电气装备25%的股份。这样的股权结构既保证了国家对电气设备产业的控制力,又通过引入其他央企,促进了电气设备产业的协同发展。
六、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是一家正厅级实业类央企,专注于物流业务的整合与发展。在股权结构上,国务院国资委和正厅级实业类央企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列成为第一大股东,各持有中国物流集团38.9067%的股份。此外,还有三家副部级实业类央企——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国物流集团10%、7.2867%、4.9%的股份。这样的股权结构既体现了国家对物流产业的重视和支持,又通过引入其他央企,促进了物流产业的整合与升级。
七、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资源循环”)是一家正厅级实业类央企,专注于资源循环利用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在股权结构上,国务院国资委与多家副部级实业类央企共同持股。具体而言,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润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国资源循环20%、20%、20%、20%、10%、10%的股份。这样的股权结构既体现了国家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战略部署,又通过引入行业内的其他央企,促进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协同发展。
综上所述,虽然国务院国资委在多数实业类央企中持有100%的股份,但也有一些央企的股权结构更加多元化和灵活。这些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既保证了国家对关键领域和行业的控制力,又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增强了央企的资本实力和经营灵活性。
那么,除了上述提到的几家实业类央企外,还有哪些央企并非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100%控股呢?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有更多央企采用了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以适应不同行业和市场环境的需求。因此,我们期待更多的读者能够参与到这一话题的讨论中来,共同揭示央企股权结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资金杠杆炒股,无论央企的股权结构如何变化,其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战略力量的地位都不会改变。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期待这些央企能够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为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们也期待更多的社会资本能够参与到央企的改革和发展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